幾天前,自家兄弟姊妹一起在餐廳為阿母的七十歲生日暖壽,包括未滿周歲的小姪女在內共十一人圍著擺滿盤菜的大圓桌坐。席間女士小孩居多、大弟茹素,致使金樽空對,少了恣歡謔的熱閙氣氛,再加上席宴開動前,阿母一番身後事的交待,更讓場面失溫了不少,當時大家只能面面相覷不知如何接話。
不知是否聽聞太多子女爭產而不讓父母入土的故事,或也擔心她的子女們有堅持一己之見者,所以阿母便趁此聚會有感而發地交待了她百年之後的財產分配方式(事實上除了一間近五十年的四層共廿餘坪的迷你透天厝外,別無長物)及決定將土葬改為火葬,並指定要採行佛教儀式,且不可祭以腥葷之物等。
早年,阿媽認為遺體被焚一定很痛的,所以生前一再交待要土葬,阿母受此影響,也堅持身後事絕不能用火葬。後來,大概是看到阿媽在埋葬六年後還要開棺撿骨,不僅讓子孫麻煩,也覺得蟲蝕的長痛應比火燒的短痛還不堪,而且和一墳墳陌生「人」葬在一起,也有「無處話淒涼」的感覺,因而決定身後事就改乘火煙西歸了。因此,幾年前就和兩三個談得來的鄰居一起去買靈骨塔位,準備身後再相鄰為伴,後來因故作罷,改請風水師在公墓區裡另覓吉地,建了一間可安厝數代人的家祠,準備與暝世的親人一起,並重遷了祖父和父親的靈骨,以求先有個伴。
阿母的這種心境轉換,我看到了人是害怕孤單的,即使在死後也會想和已逝的親人在一起,如此才能去得安心。這讓我想起幾年前看的一部叫麥迪遜之橋的電影,片中的尾聲,是一對子女捧著母親的骨灰罈,依母親的遺願,將細細的骨灰隨風揮灑飄散,藉此脫離那個她遵奉一生卻桎梏了自由心靈的地方(家庭責任及世俗禮教),永不回頭地勇敢追尋自己想要的死後幸福──和生前偶然外遇的男子靈魂共相廝守。對照兩者,顯示無論東西方人,都有死後和最親近的人在一起的想法及安排,我想,那才是亡者最幸福的安息之處吧。
不過,像阿母這種可以選擇和鄰居、家人相伴或麥橋女子可享有心靈解脫的自由,在台灣很多女人恐怕只能嘆羨的。在台灣,有些女子嫁了人並終其一生,那麼她死後的靈魂一定要和夫家的祖先一起,是權利也是義務,沒有選擇的自由;另一種情形是,有些女子未嫁而亡,則不能和自己的祖先共享香火,魂魄歸處只有兩種選擇──住進「菜廟」集中營,或找個喜歡撿地上紅包的男人結個暝婚,再升級成男人家的公媽。這些做法,從「鬼權」的角度來看,真是種連做了鬼也不被放過的惡俗,尤其是對未嫁而亡者,其父母怎狠得下心來,讓親愛的女兒流落於菜廟、委屈於陌生人家呢?所謂「道」,不就是人與仁嗎?那麼,這又是什麼人道,什麼仁道,又有什麼道理可言?我敢問天。哀哉這些芳魂。
祝壽宴上,雖因言而有如此的發想,但總是怪誕與掃興,難以名之,只好以無題誌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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